
誰都可以任意飼養動物,風險將由社會承擔
再度發生的比特犬攻擊事件,令人痛心卻不意外。因為台灣最大的動保問題,不是動物福利做得不夠,而是「誰都可以任意飼養動物」。
一旦飼主缺乏基本的飼養知識、行為控制能力,甚至對社會安全毫無警覺,寵物不僅無法得到妥善照顧,還可能成為公眾安全的風險。
這樣的現實,讓許多根本沒有資格或責任感的飼主,輕易養了動物,最終害了動物,也害了人。無論是不當飼養、棄養或社會問題。
關於犬
犬的天性:無論大小,皆具攻擊性
犬並非天生溫馴,而是天生具有狩獵與防禦本能。許多人以為 「我的狗很乖,不會攻擊人」,但事實上,任何犬種都可能在某些情境下咬人,這與大小、品種無關,而是與環境刺激、受訓程度及壓力反應有關。
即便是小型犬,仍有攻擊本能
許多小型犬(如吉娃娃、臘腸犬)雖然體型小,但天性易受刺激,在害怕或保護資源(如食物、玩具)時,可能會出現攻擊行為。這類攻擊雖然傷害相對較小,但仍證明狗的攻擊性是天性,而非品種獨有的問題。
大型犬的攻擊風險更高
大型犬如比特犬、杜賓犬、羅威納犬等,力量大、咬合力強,一旦發生攻擊事件,後果遠比小型犬嚴重。這些犬種原本被培育用於防衛或工作,對環境反應高度敏感,若無適當訓練或飼主缺乏控制能力,容易因誤判情境而發動攻擊。
犬隻的攻擊行為並非惡意,而是出於本能
狗的攻擊行為往往來自恐懼、防衛、獵捕反應或資源佔有,並非刻意傷人。因此,如何讓犬隻適應環境、減少刺激、提供正確訓練,比單純「覺得他不會攻擊人」更重要。
當我們討論「犬隻攻擊事件」,重點不該是狗本身是否有問題,而是這些天性如何被適當管理,以避免變成社會風險。
缺乏飼養門檻,讓風險無限擴大
這已是同一隻比特犬在短時間內二度攻擊人,而兩次事件的原因皆指向飼主的管控失當。但從法規角度來看,目前台灣的制度對於飼主的規範仍不夠完善:
缺乏高風險犬種管理機制
在部分國家,比特犬、羅威納犬等特定犬種的飼養需通過評估,甚至須持有特定飼養許可證。然而,在台灣,這些犬種與一般寵物狗的管理方式無異,缺乏專業審核,讓不適合飼養這類犬隻的人仍能輕易取得。雖然台灣已強制在2022年3月禁養比特犬。
罰則屬於事後懲罰,無法預防事故發生
根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7條,飼主應防止其飼養的動物危害公共安全,但僅在違反後才有罰則。根據第29條第5款,若未依規定約束動物,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,但這仍屬於事後補救,並無法確保所有飼主在事故發生前落實管理責任。
地方政府的執行標準不一
雖然《動保法》提供罰則,但實際執行上仍取決於地方政府。例如,是否強制要求高風險犬種配戴嘴套、違規後的處理標準等,可能因縣市不同而有所落差,導致制度的防護力不足。
「誰都可以養動物」,看似自由,卻是一場災難。
這次事件提醒我們,當飼養門檻過低,影響的將不只是個別飼主與動物,更可能危及公共安全。我們無法預測下一次事故何時會發生,但透過更完善的制度與教育,可以讓這類風險大幅降低。
動物的管理不該只停留在事後懲罰,而應該從源頭確保每一位飼主都能負起應有的責任。這不只是對社會的保障,更是對動物本身的保護。也才能真正有效降低不當飼養和棄養的發生。
真正該受罰的是,毫不重視前端法規和教育及飼主責任,把寵物飼養當作娛樂、透過末端取得政治利益的政客和單位,這才是放任他咬人的那雙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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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Travel of Rice 小米遊記
- Travel of Rice 小米遊記 的作者,網友稱呼為米爸。
精通社群操作及網路應用程式機制設計,一直在數位創新領域上努力。
以自己親自製作的網路創新平台原型,獲國內資策會第1屆IDEAS Show 第1名「評審獎」 及國際 2008年 DEMO CHINA 08優勝獎項「Demo God China」。
目前和女兒小米,持續努力著2014年設計的「FURKID計畫」,想要降低台灣的寵物棄養率,創造養寵物與不養寵物的人能互相尊重及包容的和諧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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